街道各办公室(中心)、各基层站所:
为加强我街道权责清单(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属地管理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强化权力运行监督,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意见》(川委办〔2015〕1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6〕35号)、《内江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审改办发〔2018〕13号)、《隆昌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隆昌市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隆审改办发〔2018〕1号)、《关于进一步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内委编发〔2020〕48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隆委发〔2020〕1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街道实际,经古湖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制定我街道权责清单,现印发你们。
附件:古湖街道行政权力清单
中共隆昌市古湖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