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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集不动产公〔2022〕127号
兹有下列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权利人:刘兆华,房屋产权证号: 83001517号,土地证号:隆集用(2015)第09143号,房屋坐落:隆昌县双凤镇白庙村4组;该产权无查封、无抵押。由权利人到我中心申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2年12月19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隆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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