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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不动产公〔2022〕061号
兹有下列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房产证权利人:黄建文、刘和容,房屋产权证号:LC201602786-1、LC201602786-2;土地证权利人:黄建惠、黄建文,土地证号:隆国用(2000)字第7887号,地址:四川省隆昌县金鹅镇东新街55号;该不动产无查封、无抵押,现由权利人到我中心申请办理遗失公告。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2年5月30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隆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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